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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款应如何分割
来源:吴晓香律师
发布时间:2011-08-02
浏览量:820

死亡赔偿款应如何分割

死亡赔偿款应如何分割
案情:
李某因交通事故死亡,死者家属与肇事方在交警部门的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由肇事方赔偿死者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合计430000元。该款交至交警部门后,死者母亲与死者配偶商量赔偿款项分割事宜,但死者配偶仅愿意给付死者母亲三万元,死者母亲不服,于是起诉要求分割赔偿款。
案情分析:
我作为原告的代理人,在接受委托后了解赔偿款的各项组成后,认为应作如下分割:
1.     分配原则:扣除医疗费,丧葬费(归被告一与被告二所有)、以及扣除被告二的被抚养人生活费,原告的被抚养人生活费,及参加事故处理的亲属费用(归原告所有)后,扣除后的金额应视为纯粹的死亡赔偿金,由原告与被告一被告二平均分割
2.     原告系死者的母亲,其所受的精神痛苦也很大,且原告年老体弱,腰部肋骨骨折行动受限,无劳动能力,也无生活来源,经济特别困难,请法院判决时酌情考虑
本案焦点:
死亡赔偿款的性质:
夫妻关系因一方死亡而终结,其产生于夫妻关系终结后,所以死亡赔偿金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另死亡赔偿款也不是死者的遗产,因此遗产是源于死者生前,但在分割时参照遗产的分配原则进行分配。
审判结果:
最后法院支持了原告代理人的分割建议,由法院依法判决。
(吴晓香律师:13962647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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