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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香律师亲办案例
如何申请取保候审的案例分享
来源:吴晓香律师
发布时间:2019-10-24
浏览量:658

关于申请取保候审的时间,一般都是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阶段提起,如若在此阶段未提或申请被拒,一般只能慢慢走接下来的审查起诉及审判程序,由此忽略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的适用。

笔者按期代理的一起当事人涉嫌诈骗罪刑事案件,涉嫌诈骗金额15000余元,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阶段未被同意取保候审,当案件移送至检察院后,笔者阅卷后了解到当事人并非被缉拿归案,案发当日当事人接到派出所电话,让其至所里接受询问,当日其至所里主动交待了涉案诈骗事实,并于次日立案侦查及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措施后第一次讯问即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笔者认为,第一:当事人系在公安部门未采取强制措施前主动投案,其并非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第二:在公安部门未掌握案情前,当事人主动投案后如实交待案情,根据刑法关于自首的法律规定及其司法解释规定,应构成自首。

同时笔者积极做当事人家属工作,将涉嫌诈骗的全部款项退还给被害人,将本案对当事人有利的从轻量刑辩护意见提交给检察院,同时提交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最终当事人被顺利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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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晓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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